2、对使用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标杆企业,独立站年度业务规模超过1000万美元的,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◆■■■★■。本办法有效期内一个申报主体只可申请一次。
我市范围内注册登记★◆,使用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■■,以及开展独立站相关营销服务业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或企业◆★★■■。
1■■★◆◆■、对使用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中小型企业■■,独立站年度业务规模超过10万美元的,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;超过30万美元的,给予15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;超过60万美元的,给予3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◆◆★★◆。